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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结婚不超过五年,婚内没有生育小孩或领养,妻子没有怀孕;共同财产不超过33000美元;共同债务不超过5000美元的情况下,即符合简易离婚的条件。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时,需要双方的签字。
配偶不同意或不配合签字的情况下,单方面提出离婚的申请,即为单方离婚。不需要配偶配合签字,最终仍可以在法院要求终止婚姻关系。
双方离婚关于财产分割, 孩子的抚养权, 监护权, 探视权和配偶的赡养费等, 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, 双方配合签字即可办理离婚。
离婚在法庭申请后,配偶在法定时间内就离婚问题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,而向法庭提交答辩文件, 即为争议离婚或诉讼离婚。争议离婚中, 双方常常在小孩的监护和抚养, 夫妻赡养, 或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上争执不下, 那么争议的问题可经过法庭的调节和听证后,最终由法官审判。
如果一方配偶失終或失去联系,另一方提出离婚。法院要求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和完成送件程序。 最终解除申请人和失联配偶的婚姻关系。